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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芦溪县2023年在政府购买服务幼儿园教师中公开择优选聘幼师8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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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6-07 15:21:11
  • 阅读量: 896

萍乡市芦溪县2023年在政府购买服务幼儿园教师中公开择优选聘幼师8人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幼儿园教师中公开择优选聘8名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思想素质好、热爱幼儿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资格条件:我县2017年至2018年录用且在职在岗工作年满5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幼儿园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幼儿园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已辞职或解聘的政府购买服务幼师,不具备报考资格;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不得聘用的人员。

3.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4.学历条件: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中专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8日16:00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考生到芦溪县教育局人事股(405室)填写《芦溪县2023年择优选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考生在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下载《芦溪县2023年公开择优选聘幼师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371906362@qq.com后,联系0799-7550732进行确认。

(3)报名应提交资料:《芦溪县2023年择优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时间:6月9日(星期五)9:00-15:00

2.地点:芦溪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验后归还;

(2)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2张。

4.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芦溪中学二部

3.笔试内容:测试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法规政策、教师职业道德、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等知识。考试命题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四)面试

1.按本次择优选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本次选聘面试人数。如入闱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上午8:00-16:00。

3.面试地点:芦溪中学二部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养和专业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考官向应试人员提3道问题,应试人员回答问题,共10分钟时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5.面试评分:考官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分后先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另外3个考官评定的分数求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最后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预录公示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执行本职业岗位的特殊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检一次,仍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预录人员。

(六)确定拟聘人员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调阅拟聘用人员档案,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择优选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

3.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准入制度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把好教师入口关。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5.预录公示通知见芦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芦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四、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择优选聘的8名幼师,在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幼师同等待遇外,每人每年增加4万元收入,并列入县财政预算。

择优选聘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可根据用人单位意见依法解除、续订或终止聘用合同。

五、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咨询电话:0799-7550732   0799-7557801

3.本方案由芦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芦溪县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


《芦溪县2023年公开择优选聘幼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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