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兴国籍外县教师回乡任教渠道,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兴国籍外县公办教师申请回乡任教人员进行摸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调回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或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具有兴国籍,或者夫妻一方在兴国工作的外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
2.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及以上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调回后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出。
二、提交申请时限和所需材料
申请调回的兴国籍外县公办教师6月20日前到兴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扫描附件1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佐证资料;
2.现场或网上报名时需递交材料:
①《兴国籍外县公办教师申请回乡任教报名表》(附件2)一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③户籍或配偶工作单位的相关佐证;
④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证明(附件3);
也可将上述材料扫描压缩后(用本人姓名命名)发兴国县教科体局人事股邮箱(地址:xgxjyjrsg@163.com),联系电话:0797-5203023,18379793343(钟老师)。
三、其他
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对申请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请“兴国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审核同意调入的人员由县教科体局电话通知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附件:
1.2023年兴国籍外县公办教师申请回乡任教报名二维码
2.兴国籍外县公办教师申请回乡任教报名表
3.XXX同志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结果证明(样稿)
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2023年兴国籍外县公办教师申请回乡任教报名二维码
附件2:兴国籍外县公办教师申请回乡任教报名表
附件3:XXX同志近三年年度考核及师德师风结果证明(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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