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昌籍在异地工作教师回原籍工作摸底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18〕19号)、《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5〕76号)和《中共广昌县委、广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团圆计划、归巢计划”,解决我县教师夫妻两地分居、就近照顾家庭等实际困难,进一步稳定我县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2023年暑期,我县将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科结构需求,按照相关条件开展广昌籍异地教师回原籍工作。广昌县教体局定于2023年4月20日—6月20日对广昌籍异地回原籍工作教师进行摸底登记,广昌籍在外县(区)任教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有意愿申请调回广昌任教的,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教体局三楼)登记,逾期不予受理。主要事项如下:
一、回原籍的调动条件
本人或本人配偶是广昌籍,符合调动政策。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广昌籍在异地任教教师拟回原籍任教调动登记表1份(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非广昌籍但配偶为广昌籍的或配偶为广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配偶工作单位证明;
(三)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县级及以上荣誉证书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编证明、政府录用抄告复印件(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三、安置原则:各学段教师安排在相应学段学校,根据在外地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地域对等安排在我县缺编学校任教。如申请返回人数较多,将通过一定方式择优审批调入。
四、登记、咨询地址:广昌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教体局三楼),咨询电话:0794-3611791。
特此通告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广昌籍在异地任教教师拟回原籍任教调动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是否在编在岗 | 近期免冠照片 |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籍贯(县、乡镇) | 教师资格种类 | |||||
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任教单位及任教学段学科 | |||||||
全日制学历情况 | 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
本人申请调入学校 | 是否服从安排 | 联系电话 | ||||||
配偶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身体状况 | ||||||
父母姓名 | 父亲 | 现工作单位 | ||||||
母亲 | ||||||||
本人学习及工作经历 | 年 月--年 月 | 在何地、何校 | 任何职务 | |||||
主要工作业绩 | ||||||||
申请调动原因 | ||||||||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 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申请人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广昌县教体局意见 | 年 月 日 |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江西敏试教师
(回复:招聘公告 免费领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