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对象范围:
1.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且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为樟树市范围人员;
2.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樟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
3.驻樟树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
二、网报时间:
第一批次:2021年4月19日8:00--4月30日17:00
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包括2021年1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在此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第二批次:2021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参加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在此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现场确认安排: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樟树市教师进修学校现场确认;
第二批次: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到樟树市教师进修学校现场确认。
2.体检时间:现场确认通过后领取体检表,体检费由樟树市人民医院统一收取。
第一批次:2021年5月11日-5月15日早晨7:30(需空腹)进行体检。
第二批次:2021年7月1日-7月5日早晨7:30(需空腹)进行体检。
3.体检地点:樟树市人民医院(空腹)体检科参加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学历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予以复核。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户口簿(或本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予以复核;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3.与网上申报时相同的近期彩色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齐。
有关疫情防控申请人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赣通码”注册,现场确认时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绿码,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我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咨询电话:0795-7313129
樟树市进修学校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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