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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丰县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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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4-16 10:28:14
  • 阅读量: 874

关于2021年南丰县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202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南丰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30日

(二)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5日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及对象

(一)现场确认地点:南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咨询电话:0794-3318103。

(二)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

第二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2021年6月22日--6月28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确认对象:

1.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南丰县辖区内的社会人员;

(2)在南丰县辖区内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丰作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针对申请人以下二类不同的情况,需提交的材料不同:

(一)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并成功通过系统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4.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二)在系统后台“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了“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核验,但未完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的申请者,需提交材料如下:

1.社会人员提交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请填写本人姓名、申报学科)。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注:“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4.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颁发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四、体检

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统一体检(不接受个人自行体检要求)。第一阶段网报对象体检时间初步安排在5月14日前后进行,第二阶段网报对象体检时间初步安排在6月28日前后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南丰县教育体育局通知为准。


五、发证

申报人员在8月底左右到南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五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不再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94-3318103。

                            

南丰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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