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赣州市蓉江新区开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0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教育厅《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赣州蓉江新区户籍人员;
2.持有赣州蓉江新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赣州蓉江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5.驻区部队现役军人。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我局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0年6月15日8:00-30日17:00,
(二)现场确认
1.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
时间:7月1日-7月31日
地点:申请人所在高校。
2.赣南医学院、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及户籍在我区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时间:7月30日-31日(9:00-12:00,14:30-17:00)
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社管局”窗口。
3.社会人员
8月1日-3日(9:00-12:00,14:30-17:00),赣州蓉江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社管局”窗口。
(三)体检
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负责通知时间及地点。其他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四)证书发放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和“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8165855。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
附件1
现场确认提交审核材料清单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区部队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学历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明材料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相应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赣州蓉江新区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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